承 诺 书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XXX有限公司,在办理网站备案申请时,因公司名称中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字样,被提示需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可我们实际情况是仅单位名称涉及“XXX”字样,证件经营范围和实际开展的业务类型是:XXXXXXX,不涉及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拟开办的网站也是作为单位门户网站使用,主要栏目有:XXXXXX,不涉及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我公司承诺:本网站仅作为单位门户网站形象展示使用,将严格按工信部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对单位门户网站的备案要求开办,在未取得上级监管部门批准之前,绝不利用互联网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若有违规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名称)
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