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获取与使用教程


一、使用场景

若您的服务(网站)在进行 ICP 备案时,选择在该服务获取到 ICP 备案号后将 ICP 备案信息同步至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则会收到公安联网备案平台生成的有效期为30日的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通过使用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可在公安联网备案过程中减少信息填写量。本文档指导您如何获取与使用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进行公安联网备案。

【注意】

  • 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有效期为30日,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公安联网备案,以免数据码失效导致需要重新填写大量信息。

  • 若您未申请将备案信息同步至公安联网备案系统,则无法自动获取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需手动前往公安联网备案平台,按要求独立提交备案信息完成公安联网备案。

二、前提条件

提交备案后,您需选择同意将备案信息同步至公安联网备案系统,且您的服务(网站)备案申请通过管局审核并获得备案号后,才能获取与使用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进行公安联网备案。

【注意】

  • 首次备案、新增服务备案,且备案类型为网站备案才可以生成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通过绑定数据码备案,APP 备案不支持生成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

  • 接入备案、接入服务、变更备案以及变更服务类型无法生成公安联网备案数据码,需要用户自行前往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自主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公安联网备案或变更手续。


三、申请和获取数据码

1、登录ICP备案平台提交备案,具体操作可查看 备案流程 操作;

2、提交备案后,在“备案状态”页面选择“申请公安备案”进行授权;


3、待ICP备案审核通过后,可在“备案状态”页面查看数据码;

四、公安备案对接功能使用

绑定数据码

  1.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绑定数据码。系统会根据登录账号与服务商数据码的匹配关系自动处理:

    • 若匹配成功,自动弹出绑定对话框,自动弹出绑定数据对话框,在绑定数据码页签下,填写数据码(必填)、负责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选填),然后单击确认提交。

    • 若匹配失败,需手动单击数据码弹出绑定对话框,在绑定数据码页签下,填写数据码(必填)、负责人手机号/身份证号(必填),然后单击确认提交。

  2. 进入绑定数据页面,创建主体和网站。

    说明

    若登录账号中没有此主体,需先创建主体,提交新增主体申请,然后再创建网站;若登录账号中有此主体,仅创建/批量创建网站即可。

    • 单击创建主体,系统将自动创建主体草稿,并跳转至新增主体页面,您需要完成主体信息填写。

    • 单击创建网站,系统将自动创建网站草稿,并跳转至新办网站申请页面。

查看已绑定数据码

  1.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单击页面右上角数据码,弹出绑定数据对话框,在已绑定数据码页签查看已绑定的数据码列表。

  2. 单击目标数据码后的详情,进入绑定数据页面,在此页面,您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 创建主体:新增备案主体信息。

    • 创建网站:为已有的主体新增网站备案。

    • 批量创建网站:一次性为多个网站创建备案草稿。

该教程是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