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要求:
广东省用户在首次办理ICP核准申请时,需要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上传至附件材料处,有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两个版本:
1.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单位版(点击下载)
2.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个人版(点击下载)
二、填写方式及要求:
1.仅首次新申请ICP核准需要,已有ICP备案号新增网站,变更,变更接入不需要;
2.单位版(单位负责人)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3.如出现以下情况也需要上传承诺书:
A:迁移生成新增核准;
B:变更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的。(证件号码发生变化判断为主体变化)
备注:签署半年内办理ICP核准手续有效(以提交核准申请之日算)。同一主体只需在首次申请ICP核准时提交承诺书;承诺事项长期有效(直至核准信息注销),再办理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核准信息变更,无需再上传新签承诺书。整个核准主体注销后,再次申请核准则需重签。
三、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模板
1.单位用户: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单位版(点击下载)

2.个人用户: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承诺书》个人版(点击下载)



